中新網南昌10月22日電 (記者 範文娟)江西省發改委22召開新聞發佈會,發佈該省《關於進一步深化價格管理改革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該《意見》稱,在全國率先放開省管的全部601種非處方藥品價格,放開服務價格,鼓勵社會辦醫辦教。
  江西省發改委副主任、省物價局局長葉柏青在會上說,價格是市場的核心,是引導資源配置最靈敏、最直接、最有效的手段和工具。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是改革的重點。改革開放30多年來,價格改革始終走在經濟體制改革的前列。
  葉柏青介紹說,該《意見》共分3部分10款,提出了20項改革任務,主要改革內容可歸納為6個字:“減、放、改、促、建、保”。該《意見》包括三大特點:
  一是在全國率先放開省管的全部601種非處方藥品價格。放開後,原省管價格的非處方藥品,省價格主管部門不再制定最高零售價,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參與市場競爭,優勝劣汰,根據市場需求,由企業自主制定價格。
  二是放開服務價格,鼓勵社會辦醫辦教。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、民辦教育收費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、成人教育和自考助學教育等收費後,這些機構可根據市場供求及競爭情況,按照公平、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主制定價格,並保持一定時期內價格水平相對穩定,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。此項改革目的在於鼓勵社會資本進入辦醫辦教領域。
  三是下放點多面廣的小水電電價審批權限。省級部門統一制定定價規則,具體由市、縣價格主管部門審批85%的小水電電價,省級部門僅管限額以上的小水電電價,約占15%。“這樣方便基層和群眾,小水電電價審批改革在全國也是率先進行的。”
  葉柏青說,該《意見》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指導江西省深化價格管理改革的重要文件,標志著新一輪深化價格管理改革全面啟動。(完)  (原標題:江西進一步深化價格管理改革 鼓勵社會辦醫辦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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